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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衡水简介
为把衡水市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的“水市湖城”,运用雕塑艺术的表现形式,把衡水城市文化、人文精神、时代风貌融入城市景观,进一步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经衡水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衡水市城标、城雕设计指挥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组城市雕塑(包括一个标志性城雕、一组群雕和一个单体雕塑)的设计方案,特制定并发布本征集任务书。
二、主办单位、征集对象和征集时间
1、主办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市政府。主办者设立衡水市城标、城雕设计指挥部具体负责城市雕塑设计方案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2、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关心、支持衡水城市雕塑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河北省衡水市城雕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河北省衡水市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9年5月1日开始,于2009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创作者所在地邮局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指挥部签收时间为准。
三、创作要求及设计原则
标志性城雕采用命题式创作:主题为“水-市-湖-城”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水市湖城”,是衡水城市建设的基本定位,是衡水市城市个性特色的依据,是城市建设发展的主题。我们建设的这座城市不仅拥抱着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衡水湖,而且城内有十条河流、九个湖泊,河流与湖泊、小湖与大湖相互贯通;市在湖上,湖在城中,街傍水岸,水追楼影,是真正的一个美丽如画的“水市湖城”。因而,必须突出这个主题,体现衡水城市的个性特色。
另外一组群雕(由多个单体雕塑或群雕组合而成, 20个-100个为一组均可,数量自定)和一个单体雕塑的设计,采用“水市湖城”大主题下的开放式创作。
城市雕塑设计应坚持质量第一、内容健康、艺术形式完美、布局合理以及与城市整体环境统一、协调的总原则。突出衡水城市建设发展的和谐主题,体现衡水城市的个性特色、城市文化、人文精神、时代风貌。选用材质与内容统一协调,尺度宜人。并应符合以下设计原则:
1、生态性原则。要体现衡水湖、滏阳河和城内湖泊河流的环境特征,强化水体特色,运用生态理念,突出衡水“水市湖城”的整体风貌氛围。
2、休闲性原则。赋予城市雕塑休闲宜人的艺术感染力,美化城市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的品质。研究人与环境中的行为规律,创造便利、舒适、休闲的生活环境,通过城雕建立公共活动领域圈与广场系统。
3、结构性与可识别原则。延续城市自然格局、顺应总体规划的结构,研究创造有内涵、可识别、和谐悦目的城市审美品质,构筑灵动的城市空间系统。
4、整体性原则。把握城市整体风貌的基调特征,消除与弱化现代城市风貌中的不恰当的要素或做法,要求与城市广场、步行街、绿地、水体之间,具有良好的整体协同性。
5、历史性原则。尊重地方历史文化特征,挖掘与保护当地人文资源,创造具有地方特色与集体记忆感的城市景观。
四、雕塑摆放位置
标志性雕塑----人民广场(行政中心)----位于衡水市西部新区,市区育才街西侧,人民路北侧,政通街以东,新华路南侧。广场占地 40亩,北侧为现代风格的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该建筑主楼 15层高约 60米,宽约80 米,两侧副楼为4层,高约 16 米,该建筑饰面为浅灰色花岗岩饰面,局部为深灰色玻璃幕墙。广场已硬化铺装为主,局部绿化,有少许乔木。
群雕----中湖大道两侧---中湖大道位于目前城市中心城区的西侧,城市西外环路南段(至衡水湖)长约12公里,红线宽度50米。
单体雕塑----城市广场、公园或开放绿地。
五、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设计图纸和电子文档三部分:
1、说明书
(1)、题目、设计理念、创意构思说明;
(2)、技术指标和建设步骤建议;
(3)、工程投资估算。
2、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2)、单体或群体雕塑立面图;
(3)、各方位效果图(含鸟瞰图);
(4)、夜景灯光效果图;
(5)、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3、电子文档
设计单位送报设计成果电子备份文件2套,文本为DOC格式文件,图纸为JPG格式文件。
设计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地址提交设计成果,要求精装本2套(A3规格297×420),PPT汇报演示文件或动画一套。逾期未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将视为弃权;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也将视为弃权;提交成果经专家组审查不符合设计内容与深度要求的,视为作废。
六、提交、评选与奖励
1、提交与评选
设计者或组织提交方案成果时同时提交《报名表》及《承诺书》和2寸彩色照片3张供(1、留底;2、参展证;3、会议证)使用;
9、10月份完成设计方案的收集整理、比选评审等工作,最后上报衡水市委、市政府审定。
2、表彰与奖励(以下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税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标志性城市雕塑、群雕和单体雕塑的奖励,各设一等奖一个,颁发奖金100000元;二等奖两个,奖金30000元;三等奖四个,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2000元。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七、声明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主办者同应征作者的联系,以《报名表》中提供的电话或通讯地址联系为准。
应征作品成为衡水市城市雕塑前,主办者有权要求创作者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创作者有义务按照主办者的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应征作品成为衡水市城市雕塑(含获奖作品)后的著作权,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主办者对包括本征集任务书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通讯联络方式:
邮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路1096号衡水市城乡规划局 邮编053000
联系人:董 梁
咨询电话:0318-2818068,2816526
电子邮箱:hbhsdl@sina.com
附件:
1、衡水市城雕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
2、衡水市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函
3、衡水市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河北省衡水市城标、城雕设计指挥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信息来源:http://www.kujao.com/zj/bencandy.php?fid-14-id-4075-pag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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